不知作者在哪个州,也许加州纽约是如此,所以作者要送上金钱,时间,小心翼翼地把不交租房客当菩萨一样供起来,为的就是尽量避免上法庭。看完不由得一声叹息,小地主太悲惨了!
但在我们中部红脖子州,我上法庭eviction就象中午出门去麦当劳吃个汉堡一样容易。
首先,他没钱交房租不是地主的错,business is business,地主和其他生意人一样,需要在市场中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房客没钱地主没有任何义务减免房租,更没义务提供搬家费,地主所要做的就是尽快驱除问题,让生意尽快再次正常运转起来。eviction是唯一专业化的真确选择。试想你我刚来美国租房的年代,正规运营的公寓会减免你的房租吗?会给你搬家费来送瘟神吗?担心房客会不高兴会损坏房子等,都是业余选手的思维,只会使事情越来越糟。
其次,这月不交房租,只能下月eviction?这也听着很新鲜。我从来都是当月4号开始eviction程序,从未在法庭上遇到任何有关时间上的麻烦。
还有人爱从慈善角度来考虑如何当地主的问题,这种业余思维也将害人不浅。你若注意一下美国的大企业家和大慈善家,会发现他们总是把生意和慈善分得非常清楚的。做生意时冷酷无情,作慈善时乐善好施;两者并不矛盾,若将两者混为一团,恐怕两方面都作不好。
元芳,你怎么看?
我曾法帖谈我怎么训练房客,请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