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科院的研究单位科技经费大幅增加。以笔者原300人左右的研究单位为例,八十年代每年大约二百五十万科研经费,如果到年底没有用完,则要上交总院,来年重新拨款。这和美国联邦政府的科研经费一样,本财政年度如果没用完也要作废。这次回国发现,年度科研经费已经今非昔比了,现在每年的科研经费相当八十年代年度经费的一百多倍。也就是说,仅二零一四年单位总的科研费用超过二点五个亿。并且同时还了解到,自加强科技反腐败后,由于财务审计从严,有些钱不能花或者不敢花而大量积累,而有些钱则不够花。 例如出国考察开会的经费审批控制很严,特别是对旅差费的审核更是如此。要求对下一年的开会或旅差费用预算要精确到小数,十分苛刻。使得经常出差的科研人员叫苦不迭,似有矫枉过正的嫌疑。 当然,之所以如此,显然是因为这一块原来管理比较混乱,乱花钱,乱报销情况比较多,算是滋生腐败的重灾区。
这里举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北京地球物理与地质所的海归段振豪博士因虚报差旅费而判刑入狱。由于工作关系,笔者几乎每次回国都要受到北京地质与地球物理所的挚友伍博士的邀请到单位一聚,故知悉段振豪博士是中科院的“杰青”,2011年度入围中科院院士候选人、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段博士的太太曹霞当初没有选择随同段博士回国,而是留住在圣地亚哥。当曹霞偶然从电子邮件中发现段博士与其她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并生养孩子和私授房产后,十分愤怒。经过多次沟通无果后,曹霞以实名举报其生活作风问题并将举报材料曝光于网上,似乎拼个鱼死网破也要把段博士这位候选院士拉下马。随后不久,段振豪博士被中科院立案调查。不过,最终他并没有因男女作风问题受到责罚,而是以用虚假票据报销差旅费等手段,套取科研经费124万余元的罪名遭到起诉。此后段振豪虽然退还所有款项,一审仍然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二十七万元(图一)。至此,段-曹之争算是告一段落,但已是两败俱伤(图二),令人唏嘘不已。
其实科技腐败由来已久,可以说某种程度上与目前政策有关。譬如,中科院的课题有纵向和横向之分。以笔者原单位为例,所谓纵向课题来自国家的课题项目,如国家核废料地下储存,国家战略地下石油储存库,南沙岛礁人工岛建设等等,每个项目都可以有好几千万。而横向课题则来自地方建设,如城市高架桥,城市地铁,省际高速公路,隧道等。通常纵向课题可从中提成10%作为科研人员的奖金收入,而横向课题提成可达60%. 虽然最近获悉,纵向课题经费10%提成已被取消,但是总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于提成是基于净利润,为了减少成本,一些科技人员尽量将横向课题的成本打入纵向课题的成本。例如,将横向课题的旅差费,劳务费,材料费等打入纵向课题的成本中,以提高横向课题的净利润用于收入提成。因此,这导致财务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更严格的控制。总之,好像总是逃脱不了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魔咒。管理人员总在苦苦寻找,既要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又要杜绝科技腐败的良策。单位领导经常询问笔者,美国是否有纵向和横向之分,是否有不同的提成比例。笔者回答道:课题经费是有不同来源,但没有所谓提成。如果是在美国的国家研究单位工作,譬如,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下属地二十七个研究所和中心,或者能源部下属的十六个大型国家实验室,科研人员只发12月的工资,没有所谓的提成。如果是美国大学的老师,根据各个学校的不同规定支付 9,9.5或者10月的工资。在学校通常不付工资的夏季暑期间,老师可以用科研经费支付自己那几个月的工资。总之,相对国内情况要简单很多,并且易于管理。因此值得研究,看是否可以因地制宜地借鉴一下,达到杜绝或减少科技腐败的目的。
图一。段振豪博士因用虚假票据报销差旅费等手段,套取科研经费124万余元,因此遭到起诉。此后段振豪虽然退还所有款项,一审仍然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二十七万元 (from internet)。段博士后上诉, 但是二零一三年十月,北京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图二。笔者看过曹霞参加国内的那期《职来职往》求职电视节目,其中她表演了一段蒙古民族舞蹈。她虽然动情地讲述了她与段博士打官司的经历,但是未能博得在座老板(“达人”)的同情,最后求职以失败告终。曹霞求职的相关视频链接如下:
v.youku.com/v_show/id_XNjA4NDA3ODgw.html
图三。 五十岁的曹霞求职法律界的工作未果。视频中还展示她与八十岁老父亲同住北京一间58平米公寓的窘境,以示她确实需要一份工作。祝她好运。
2014回国见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