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十点,我正好拨到凤凰卫视的一个电视专访节目,访谈内容是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4师35团知青在1970年扑救山岭大火的事,有牺牲的、致残的、面目全非的。访谈中有两个地方使人很难过:一是山火并未因死伤多人而扑灭,而是在第二天自动熄灭;二是事后被上级定性为事故,死难者不能成为烈士,伤者亦不能成为英雄。知青家长们在无限的悲痛中又陷入极度失望,那些受伤致残的知青从此改变了人生的轨迹,特别是面部烧伤的几位女知青,这几十年过得别提有多艰难。这就使得对事件和行为的评判变得更加复杂化。
青春理想和盲目冲动的英雄主义所导致的悲剧,在兵团农场乃至地方农村有很多起。时隔多年,那些梦魇般的事件已被人淡忘,然而再翻开来,仍感到不寒而栗:黑龙江逊克县的上海知青金训华为救捞两根被洪水冲走的木头;天津知青张勇(女)在内蒙古呼伦贝尔盟新巴尔虎右旗为救两只被暴风雪裹挟的小羊羔;黑龙江尾山农场知青扑救荒火;黄山茶林场知青在洪水里抢救国家财产,他们都献出了年轻的生命。35团森林大火中,有一个16岁的北京女知青一边冲一边喊,要用实际行动入团!最后成为死难者,而她的动机是那么单纯。以现代人们的眼光来看,是很难理解的,这一切会被认为很不值。然而任何事情都不能超越社会历史的局限,尽管那时对生命权十分轻视,而不计所谓的“性价比”,但是那种毫无功利的舍己忘我的精神正是当代社会所缺失的。多年后那些当事人回访虎林,在墓地凭吊潸然泪下。
凤凰卫视的记者还是很有良心的,重新开挖这段历史,不是正可以诠释“你的果实里有我的生命,你的江河里有我的血液”( 《北大荒人的歌》)吗?在集体利益与个人之间,毫不 犹豫地摈弃个人,这就是当初朴素的英雄主义。不是所有的人,但的确是相当一部分人;不仅是突发事件,也体现在日常平凡的屯垦戍边中。我们现在回首往事,依然觉得可歌可泣。所有这些都铸就了共和国知青心中的丰碑,永远也推不倒。
当今的社会应当找回的,正是这样一种精神。
为此,在我的心中依然呼唤着:向扑救山火的英雄致敬!你们的无私无畏的思想和壮举是一代人的光辉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