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中国要求加拿大承认台湾是中国的领土。加拿大外交部提出五点理由反驳:
(一)台湾并非加拿大所拥有之领土,所以加拿大没有权利承认台湾主权归属于谁。如果是加拿大所拥有的北极圈诸小岛与中国有争议,加拿大才有权利承认其归属。这是从罗马法以来的所有权法理。国际法当然也依此原则适用。
(二)没有任何国际法理论使加拿大有“权利”承认、或有“义务”承认与它无任何关系的台湾的主权归属。中国要求加拿大做这种承认毫无道理。
(三)即使加拿大承认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份,实际上并无任何法律效果或意义。因为加拿大国民、飞机、船舶要进入台湾,拿北京政权所发签证根本无效,还是要向台湾当局申请签证。承认其对台湾实效统治,这等于是立刻又以具体行为否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份。
(四)加拿大若在国际条约中承认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份,依条约必须履行原理,加拿大势必派兵攻占台湾,负责把台湾交给中国以履行条约。这是多麽荒谬的一件事。
(五)台湾如果的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则北京政权又何必要求各国承认。例如,海南岛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中国本不必要求他国承认。反之,台湾若非中国领土,中国即使到处去要求他国承认,实际上也没有国际法效果。如果台湾是有纷争的领土,中国也应该去找与该领土有关的当事国交涉及承认才有国际法效果。强迫无关的第三国承认是毫无意义。中国外交部收到这“五点答复”,哑口无言,自此不敢再要求加拿大承认台湾是中国的领土。(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