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平常搜集了很多「独独们」对统独问题的谬论及歪解,于是我以证据及资料,驳斥他们可笑的、一厢情愿的想法。以下内容采问答形式来写作。
蠢问二十三:中美三个公报中的「acknowledge」是「承认」的意思吗?应该是「认知」吧?
答:在答复此蠢问前,我们先看看这三个公报的英文原文:
1. 上海公报,1972年2月28日
The United States acknowledges that all Chinese on either side of the Taiwan Strait maintain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hat Taiwan is a part of China.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does not challenge that position.(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
2. 建交公报,1979年1月1日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cognizes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cknowledges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part of China.(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3. 817公报,1982年8月17日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cognized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 and it acknowledged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part of China.(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并「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有些「独独们」为了找出独立的「合理性」,于是钻牛角尖的说这三个公报中的「acknowledge」不是「承认」,而是「认知」。──「认知」不代表「承认」,「独独们」说「中文版的公报『翻译』错了。」
在解释「acknowledge」前,我们必须理清一个法律的观念:这三个公报是中美之间的协定,不论中文版或英文版,都是「正版」;中文版不是英文版的「翻译」,英文版亦非中文版的「翻译」。两种语文的版本具有相同的法理地位。请看「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条约约文经以两种以上文字认证作准者,除依条约之规定或当事国之协议遇意义分歧时应以某种约文为根据外,每种文字之约文应同一作准。
依上述条文,中美三个公报,不论是中文版或英文版,都是「原版」亦是「正版」,倘若「独独们」自行翻译,和「中文原版」不同,这才是「曲解」内容、「扭曲」原意!
而且此三个公报,是中美两国政府同意的协议,是两国的「合同」,比起美国在自己家里创造的「台湾关系法」,哪个更「实在」?「独独们」紧抱不是两国条约的「台湾关系法」,却漠视两国公报的法理效力,其智力真令人怀疑……
接着我们谈「acknowledge」的意思,经查英文字典,我们得到此单字的解释:http://www.merriam-webster.com/dictionary/acknowledge
1:to recognize the rights, authority, or status of (承认……的权利、权威、地位)
2: to disclose knowledge of or agreement with (表示认知或同意……)
3a : to express gratitude or obligation for <acknowledge a gift> (对……表示谢忱)
c : to make known the receipt of <acknowledge a letter> (告知收到……例:告知收到信件)
4: to recognize as genuine or valid <acknowledge a debt> (承认……真实性或合法性,例:承认债务)
以下是例句:
They acknowledged that the decision was a mistake.
Do you acknowledge that you caused this mess?
They readily acknowledged their mistake.
She won't acknowledge responsibility for her actions.
He quickly acknowledges all of my e-mails when he receives them.
Please acknowledge receipt of this letter.
She acknowledged the gift with a card.
She acknowledged his greeting with a smile.
从以上的解释及例句来看,在中美三个公报中,「acknowledge」的意思最有可能的就是「1.、2.」,最不可能的是「3a.、3b.、3c.、4.」。同理,前三个例句和三个公报中的「acknowledge」,意思最接近;不论你将例句中的「acknowledge」翻成「承认」、「认知」、「同意」,其实都可以,关键在于上下文整体的意思。
在中美三公报中,「acknowledge」后面接的句子,都是中国的「立场」及「态度」,后两个公报中「recognize」后面接的,则是PRC政府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
在「中美建交公报」、「八一七公报」中,美国既「承认」了PRC是中國「合法政府」,而「台湾问题」又是中国的核心问题,美国当然必须接受并「承认」中国关于台湾的立场,否则如何建立邦交?「acknowledge」作「承认」解,是正确的。
再看第一个公报(上海公报),「acknowledge」的中文是「认识到」,这和后两个公报不同,难道美国不「承认」?不,你得再往下看,它写:「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does not challenge that position.(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也就是说,美国「认识到」中国的立场,并且不提「异议」、不challenge中国,美国当然有「承认」之意。况且各位要明白,1972年的「上海公报」,PRC和美国尚未建交,美国只能「承认」、「认知」、「同意」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因为对美国而言,当时的「中国政府」,还是ROC,这是为啥「上海公报」没有「recognize」PRC政府的原因。而美国终究对「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并不表示「异议」。
如果「独独们」仍执意将「acknowledge」解释成「认知」,也请你们注意这个单字有「积极的、正面的、肯定的」词性,一点也不「否定」。
最后再提醒一次,这三个公报,不论中文版或英文版,都是「正版」,亦是「原版」,是正式的法律文书,一个字都不能乱改,「承认」就是「承认」!
蠢问二十四:台湾争取到以「观察员」身分参加「世界卫生大会」,还说台湾不是国家?
答:去年(2011)五月台湾岛上的民进党爆料说世界卫生组织与中国(大陆)在2005年已签订备忘录,对世卫所有会员发出「世卫条例对中国台湾省之执行作业准则」秘密信函,把台湾在国际条约上定位为「中国的一省」。民进党很生气、超生气、非常生气!
其实,台湾从来就不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联合国也不承认「中华民国」,而台湾是中国一省的事实,也不是从2005年开始,我在前面就解释过了,详见「蠢问十五」。
看看世卫网页上的中国地图, 是包含台湾的。
http://www.who.int/countries/chn/zh/index.html
任何人都能上网查到,民进党却要靠秘件才知「台湾是中国一省」,不是笨吗?
很多台湾同胞都梦想台湾能加入世卫组织,其实不是为了促进身体健康,而是为了那无知的「主权国家」的梦想。为了粉碎梦想,使台湾同胞梦醒,本人上网查到加入世卫组织的方法,请往下看:
http://www.who.int/countries/zh/
一、作为联合国成员国的所有国家可通过接受世界卫生组织的《组织法》成为其会员国。──(换言之,只要是联合国会员,并且接受世卫的「组织法」,就是世卫的当然会员,但联合国的会员里,并没有「台湾」这个国家,所以世卫组织的会员亦不会有「台湾」。)
二、其他「国家」可在其申请经世界卫生大会简单多数票批准后被接纳为会员国。──(换言之,台湾必须先独立成「国家」,并得到世界的承认,才能以「国家」的名义申请加入世卫,但,台湾一直都还没独立过。)
三、不负责处理其国际关系的领土可在负责其国际关系的会员国或其他当局代表其提出申请后被接纳为准会员。──(换言之,只要台湾承认自己是中国的一省,是自治的特区,就可以拜托北京代为申请,以「准会员」资格加入世卫,但,台湾不肯,不肯拉倒!)
前两项加入世卫的资格,很明显,必须是「主权独立的国家」,但台湾不是。
第三项,符合台湾的现状,是中国的一个自治区,可由北京代为申请,欢迎台北当局参考此法,保证很快就加入世卫组织。
我们由加入世卫组织的「资格」来判断,台湾的确不是国家,而且根据民进党所说的「秘件」,台湾是「中国的一省」。
「观察员」并不是世卫组织的会员,它只是去世界卫生大会旁听罢了,连投票权都没有。
蠢问二十五:「中华民国」(或台湾)发行自己的护照,还说不是国家?
答:「发行护照」当然不一定是「国家」,很多「自治地区」都能发行自己的护照,例如「香港特区」、「澳门特区」、「英属维尔京群岛」、「西撒哈拉」、「巴勒斯坦」、「阿布哈茲」……其中「香港、澳门、英属维京」都是另有「宗主国」的,「西撒哈拉」、「巴勒斯坦」、「阿布哈茲」则是想独立建国但未得到联合国的承认;这三国打了好多年的仗,都未能独立成功,「不敢打仗」的「独独们」凭什么盼望台湾会是「主权独立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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