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之后回到温哥华的我,终于瘦得使我妈放心了。那时我妈决定回国。她说受不了这边冷清又寄人篱下的日子,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她又一次勇敢地作出决定,抛弃了温哥华的美丽海景和山峦,回到了热气腾腾的中国。
我还记得她刚来的时候说,这地方太美了,一定要在这儿生根,过上好日子。让所有国内的人都羡慕我。
回了国的她凭着以前的老关系应聘到私立医院,收入节节升高,也算是挽回了面子。隔三差五她到温哥华来玩一阵,还以我的名义买了一套公寓。
她总说让我赶紧找个正经男朋友,这样的生活太放荡了,她看不惯。
我跟她汇报马克的情况,她就问我:“为什么不找个中国人?洋人有什么好?从八国联军那时候起,洋人就一直欺负中国人……你姥爷的爸爸……”
我说:“妈,那您当初为啥死活要跑到这洋人地界来,拦都拦不住?”
半晌儿,她说:“你妈那是吃饱了撑的。”
“……我跟你说,洋人跟咱们,到底不是一种人。”
看我不搭理,又问:“你说,他为什么不跟你结婚?”
“……他喜欢你什么呀,还不是尝新鲜…… 连中文都不愿意学。”
她和马克头一次见面那天,我们挑了个口碑不错的美式餐馆。陈医生对于美式烤肉还算接受,虽然那种吃法不符合她一直以来讲究的养生,毕竟西方人的饮食也不是没有一点儿可取之处。
可是她不喜欢马克,说是没法沟通。陈医生会说英语,但是她说忘得差不多了。她坚持说中文,对英文的问题概不回应,仿佛这如同国家主权一样凛然不可侵犯。马克听不懂中文,除了中餐,他对中国,以及这位不苟言笑、嗓音粗重的老太太都没什么兴趣。
所以两人还是少打交道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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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威夷,这就是夏威夷。
我们到达瓦胡岛的时候,天色已近黄昏。在夕阳懒散的斜晖之下,酒店门口的柱子和露天茶座的遮阳伞扯出长长的温和的影子,洒在绿色棕榈树的空隙中,困倦的我好想立即躺在那里睡个好觉。
第二天等我睡醒,一睁眼马克已经不在床上了。他早起惯了,一定是出去跑步了。
通往阳台的落地窗打开着,白色窗帘在海风中一波一波地荡漾,窗帘上是金色的阳光和暗影,也一阵一阵扭动着腰肢,柔软而自由。
我打着哈欠走出卧室,原来马克并没有出去,他站在窗前看着外面。落地大窗面对着逐渐明亮起来的遍布黄褐色、白色、蓝色和灰色的海洋和天空。海滩附近有好几个珊瑚环礁, 浅浅的风浪冲刷着沙滩,好像一面轻柔的手掌。有个男人和两个穿红色和紫色泳衣的小女孩在泼水玩,女孩的笑声好像清晨的鸟叫刺透了空气。
“薇尼,赶快,咱们到海滩走走。”
“说是去钻石山公园吗?…… 我还没换好衣服哪。”
他靠在卫生间门口,看着我说:”你穿什么都好看,亲爱的。今天晚了,明天一早再去钻石山吧。”
在夏威夷这遍地美女的地方,怎么能不好好打扮呢,我仔细挑选了宽沿帽、Burberry墨镜、Levis磨边牛仔短裤、亮彩夹脚凉拖。化上睫毛膏、腮红、眼影、唇膏……等到出门的时候,马克已经明显不耐烦了。
Waikiki真是个美丽的地方。有着淡蓝柔媚的海洋,白色性感的沙滩,清淡的海风。阳光自在而熨帖,天空广阔得让人完全失去方向。
我俩拉着手,沿着海滩,光着脚一直走。当我把脑袋靠在他肩膀上的时候,听见他说:“我们下午去潜水吧。”果然看见酒店不远处有三三俩俩的人在穿潜水衣,好像一群皮毛光滑的巨型泥鳅。
“好啊。”我答应着,其实除了逛街,我对其它活动都不感兴趣。可是又不能说,你去潜水,我去烧瓶,那多没情调呢。夏威夷是情人的世界,我必须要让他陪着我。
等我们脱了湿淋淋的潜水衣,从泥鳅变回了穿衣服的人,我觉得自在多了,偷偷跟马克说,你穿着潜水衣挺性感的嘿。结果回到酒店房间他就不走了,非常麻利地脱了他和我的短裤,在海风流窜的客厅里头,我们俩缠作一团,七上八下,风流快活大汗淋漓。我看见自己染绿镶花的指甲深深嵌入他的胳膊,他胸前和胳膊上的细黄绒毛在飘拂的窗帘反射的光影中一顿一顿,好像水母的呼吸,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好像海鸥的叫声,漂浮在海浪之上,又钻进了彼此浓稠的汗淋淋的身体。
好久没有这么尽兴。就在高潮来临的一刹那,露台上有只海鸥叫起来,竟然让我一激灵,海水下的阴森寒冷猛地掐住了我。我忽然想到,我妈这会儿正走出温哥华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