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时不时会爆出一些华人同胞在国内外公共场合做出惊世骇俗之举的新闻,这些新闻常常是负面的,当事人的行为往往引来一片的骂声。而这次,这位操一口流利英语的年轻人带着父母游瑞典的遭遇却与以往的新闻有些不同,一是很多人站在华人游客一边谴责瑞典酒店和警察的冷酷,二是事件竟然惊动了中国政府,中国驻瑞典大使馆出面要求警方给个说法。在网上大家也为这件事争论不休,而争论的重点都是谁对谁错的问题。其实抛开孰是孰非,我们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思考一下这个事件。
这个角度就是个人尊严。
人的尊严就是他被其他人认可、尊重,承认他和别人一样也是人,不可以被随意羞辱和轻视。
这个年轻人的父母显然遭受了羞辱,失去了尊严。任何人被抓住四肢抬拖走都是一种莫大的羞辱。然而恕我直言,这家人在一定程度上是自取其辱。年轻人的大喊大叫,倒地打滚,他母亲呼天抢地的干嚎,这些行为真的不是成年人用来解决问题的方法。甚至受过基本家教的孩子在5岁以后都不会给父母来这一套。
必须承认,如果这家人被无理地拒绝服务,那么他们的尊严就已经被侵犯了。在文明社会,他们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投诉,上法院控告)来找回尊严。即使不能,他们还可以通过曝光这个旅舍来达到惩罚的目的。然而无论理在谁家,你都完全可以很有尊严地离开旅馆。所以这被人抬着仍到大街上的第二次侮辱是自找的,是完全不必要的。这还没有完,这家人在旅馆外的表演是第三次受辱,这一次,侮辱他们的恰恰是他们自己。
也许有人会以他们当时的处境为由来辩解,外面月黑风冷,父母年事已高,在外面冻病了怎么办?遇到劫匪怎么办?这些都完全可以理解。其实这家人的所作所为完全符合某些中国人的行为模式,尊严,脸面不重要,只有实惠最重要。只要能得到实惠,他可以碰瓷,可以下跪,可以医闹,妇女可以和情敌当街撕打,老人可以为座位掌掴年轻人。
但是,我反对把这些毫无尊严的劣行归结为中国人的劣根性。
事实上,中国古人很讲究个人尊严。对于中国的文人士大夫来说尊严比他的生命还重要,所谓 “士可杀不可辱”。即使布衣草民在饥肠辘辘的之下也要尊严,不受嗟来之食。对于一个人来说,尊严和贫富无关,和他的社会地位无关。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尊严也可与他的国力无关,晏子使楚,不辱使命的故事,被世代传颂,说明中华民族从来都是一个重气节,重尊严的族类。
然而为什么今天有这么多国人不自尊、不自重呢?
一种可能是新闻报道的偏差。像这一家三口华人游客的行为依然是极少数。大部分国人举止行为还是很得体的。另一种可能就是在国内老百姓常常得不到尊严,所以也就不知道自尊为何物。前总理温家宝曾在二零一零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到要让人民有尊严地生活。这至少说明那时人民的尊严还没有得到充分保障。一晃八年过去了,现在又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