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红卫兵赴刑场前的遗嘱:把我的头发剪下一撮留给她!(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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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封的档案】新华社北京1982年2月19日电: 原北京市出租汽车公司一场汽车驾驶员姚锦云因犯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罪,已被依法判处死刑。

 

残酷的青春 ——世界以痛吻我,我仍报以欢歌

◎ 沈  睿


多年来我经常想到姚锦云。她死后的最初几年,我常常梦见她。至到有一天在梦中她对我说,我再也不回来了,她就再也没来到我的梦中。

 

多年来我一直想写她但我却没真正动笔,因为我无法用言辞表达我的切肤的爱和生命的丧失。

 

我一直在等,等,等到今天,等到我可以说一切而不必痛哭失声而因噎废言。等我年龄得足够而回忆往事,往事因回忆而变得温馨,美好,就是痛苦也成了财富。

 

姚锦云被处决之后,我精神几近疯狂。我当时大学刚刚毕业,被分配到水电部。幸运的是,头几个月我不必上班,可以完全沉浸在我的悲伤之中。

 

我到TAM广场去,在严寒的广场上走来走去,一个人絮絮叨叨地跟想象中的姚锦云说话。我到姚锦云撞车的金水桥边,检查被撞裂的桥栏,仔细查看那些裂纹,好像那是姚锦云留给我的字迹。

 

如今我白发散落在发间,过去的男朋友成了丈夫又成了前夫。那生斯长于斯的古老的、绿荫掩映的北京成了一个现代得不知如何是好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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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事故现场

 

(一)

 

姚锦云和我都成长在北京城内西北角地区。从我们的家走到北京的城墙不过五分种,穿过断壁残垣的城墙,就是碧绿的护城河。护城河的对面就是太平湖公园。太平湖公园因为老舍在那里自杀而成为中国的文化记忆之一,而公园本身,大概在一九七零年左右就不存在了。

 

姚锦云的家,直到死前她还在住的家,是五根檩胡同八号,我的家是石碑大院胡同十一号。我们两个人的家相距不过二百米之遥。

 

一九九三年在我离开中国之前,那个地区拆迁了。我随后离开中国,就再也没有回到石碑大院和五根檩胡同去看过。

 

一九九八年冬,我中学时代的好朋友杨永成开着车,带我在夜晚的北京闲逛。我说,"咱们去看石碑大院吧"。他说,"看什么看,什么都不在了,没必要看"。。

 

一晃,杨永成突然脑血管迸裂,跨入死亡的门槛,虽说他又回过来了,这位我少年时代唯一的异性好朋友,却再也无法开车了。

 

姚锦云、杨永成和古老的北京,是我的少年时代。

 

我离开中国的时候早已过了通常到国外开创新生活的年龄。面对的是全然的无知,全然的茫然。我那时梦想和他一起建立生活的人,不解而且恼怒地对我说,"你干嘛来美国?这里有什么值得你来?你离开那么好的工作,孩子,到美国这里重新开始,你怎么能开始?你不可能!"

 

我看着说这个话的人,我们正在阴雨绵绵之中走过俄乐岗大学的图书馆。从图书馆的台阶上往下看,空无一人的校园在雨中等待学期的开始,十分寂寥,心中的雨水把我淹死了。我冷冷地对那个人说,"好吧,十年之后我会是一个这里的教授。我们走吧。"我们就此分手

 

也许他是对的,我为什么到美国来?是因为人人都向往的出国吗?可是我已不再年轻。我一钱没有,一文不名,可是我还是来了。

 

因为,一九九三年,我见到姚锦云的一个至亲的人。他对我说,"你知道吗,我听说姚锦云去美国了?"

 

如今我在美国住了十年了。我是教授了。可无论我住在那里,我都喜欢很小的房间,我需要在一个小而黑暗的房间里,看书,写作。在黑暗的小房间里,我觉得踏实。

 

(二)

 

恐惧。我们成长在恐惧的时代。

 

正是这种恐惧引导我看见了姚锦云站在他们家的院子里。那是一九六八年的冬春的一个中午,也许已经是三月份了。因为我记得看见姚锦云的背景是那湛兰的蓝天,是冬天清脆的但是你可以感到开始柔和的天空。

 

那天中午下学的路上,我走过北草场胡同的时候,听见人们吵吵嚷嚷地,"抄家了,抄家了"。

 

那个时候,我在西直门第一小学上小学二年级。

 

那天中午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听见人们的喧嚣的时候,就莫名其妙地跟着人流跑去看抄家的去。

 

这真和我的性格不符。我是一个极其害羞的女孩子,连说话都不敢大声的孩子。可是,一种我无法解释的好奇心,使我向姚锦云的家走去,那时我并不认识她。

 

她的家坐落在南北向的北草场胡同内的西边的一条东西向的小胡同里。一进胡同口,我就看到有人在一个坐南朝北的大门口出出进进。我知道那就是抄家的地方,就随人流进去了。进去一看,是一所不大但是很整洁的四合院。

 

院子中有几棵树,都光秃秃的。还有一个十字甬路,是青灰砖的,通向北房三间,南房也是三间。西方只有两间,我面对着关着门的三间东房。北房有房廊,廊子下堆着很多书报,显然是仓促的堆在那里的。

 

我环顾四周,是我很熟悉的四合院落--我就是在这种院落中长大的,没有什么新鲜的。奇怪的是,院子中并没有什么人,我看见也听见南房中人声鼎沸,可是院子里却很安静,好像不真实地安静。

 

我突然害怕起来,怕人家抓住我说,小孩子到这里来干嘛。于是我就走下台阶,向右拐,到南房中去了。

 

南房中的阳光非常明媚。也许是正午的原因,房间中的面向南的大窗中流泻着浓浓的阳光。我看见很多人都在伸着脖子看什么,我也钻到前面,伸着脖子看,好像是毛笔字,在发黄的纸片上写的字,放在一个大的写字案上。

 

我并没有看懂,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退出来,我就向外走去。我听见有人在说,"出去,出去,看什么看,家都抄完了,还有什么可看?"

 

我听见这个话,恐惧起来,就更急于溜走了。我被那个恼怒的声音吓得只想立刻从这里消失。我就站在外边了。我这时才看到在北房的廊柱旁,站着一个女孩子,跟我差不多年纪大,她显然早就看到了我,或者她刚才一直躲在廊柱子后也不一定,此刻我们四目相对。

 

我看到的是一对恐惧的,但充满愤怒的眼睛。她站在那里,穿着一件合体的呢长大衣,看着我。我也看过去,看见她和她半躲在廊柱后的身影,她的目光和她头上湛蓝的天空。

 

阳光泄在她的身上。她好像是一个阳光中的一个影子。我们互相看着,我突然跑起来,仓惶地像受惊的兔子似的跑出来了。

 

这就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多年后,当我们成为无间的好朋友的时候,我向她讲我是怎样第一次见到她时,我对她的印象时。姚锦云毫无概念。她说她根本就不记得在那天见到过我。她也是下学刚回家,见到家里出事了,躲在廊柱后,不知做什么好。

 

(三)

 

出事对姚锦云家不是新鲜的事情。我后来得知,那天我看到的情况是公安局来她家通报她的姐姐自杀了。她的姐姐,比她大三十多岁的姐姐上吊自杀了。

 

公安局同时搜查了他们家,大概是在找证据。她的姐姐是她同父异母的姐姐。四十年代,和一个美国人结了婚。那个美国人在中国大陆被"解放"之前,回到美国去了。

 

文化革命初期,她自然被看成是美国特务,挨斗,挨打,一切可能想见的折磨。一个与美国男人结婚的中国女人本身就是反革命的罪证。在一个仅仅因为与外国人交往就是特务的时代,这个女人无法活下去了。她走到北京的郊区,在北京西北的鸠峰地带,在一棵树上结束了生命。

 

当姚锦云告诉我这些故事的时候,她好像是在讲别人的故事。她讲的时候也并没有伤心的表示。我也没有表示震惊。也许是在那个年代,我们目睹太多的自杀,太多的死亡,所以这些故事都不构成震惊的理由。

 

我们对自杀司空见惯。我自己的叔叔,我父亲的堂弟,那个爱说说笑笑的金爹,那个在一九六五年国庆节骑来一辆平板车,把我们这些孩子都拉上,到东城区粮食局去看电视,看国庆游行转播的金爹,也在一九六九年自杀而死。

 

金爹是一个喜欢热闹,欢笑和孩子的人。他每次来我家,都给我们带礼物来。两包果脯,一包麦芽糖。在一个糖果和动物饼干都希奇的年代,金爹带来的果脯是我们的不可想象的享受。

 

成年后我多次想过金爹对生活和孩子的热情。当我有了孩子后,我常常观察那些来我家的客人。我结论到,凡是对孩子认真关注的人,都是对生活都有一种骨子里严肃和善良的人。

 

金爹带来的麦芽糖是我最喜爱的糖果。麦芽糖,嚼在嘴里,甜香满口,浓浓的,缠绵在嘴里。不仅如此,金爹还参加过抗美援朝,还上过大学。他的父亲,我的八爷爷是东城区人大代表。金爹谈论的事情总是很有意思。

 

一天,我的父母突然说他自杀了,留下了一个不满周岁的孩子。自杀,因为有人说他是"516"分子。"516"是怎么回事,我并不确切地知道,但是我确切地记得一九六六年五月十六日那天,我从高音喇叭里听到的《中共中央关于开展文化的革命的通知》。

 

我当时是一年级的小学生,正是中午下学回家的路上,大喇叭的高音让我觉得很严肃,感到什么严肃的事情发生了。听到金爹是"516"分子,我想到了那个确切的日子,想到我的感觉,但是,对金爹自杀的消息,也许是司空见惯,不记得我怎样惊异或伤心过。

 

我们小学的班上,突然转来的一个同学,叫田彩虹。她肤色黧黑,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她坐在我的旁边。"你为什么转学到这里来?我也是转学来的。"我介绍我自己。"我被收养了。"她说。"我的父母都自杀了。我没有家了,我被这家人收养了。"

 

她的父亲给全家人,包括她的哥哥姐姐都喝了带毒的牛奶。她和弟弟睡觉睡得早。她的父亲试图给他们灌牛奶,但是因为他们睡得太深,喝得不多,所以,她和弟弟被救活了。

 

全家的其他人,七口人,都死了。

 

(四)

 

我对姚锦云家的事情知道很多,甚至在我们成为好朋友之前就知道了。原因很简单,因为姚锦云的妈妈是我们小学校的数学老师。

 

学校里正在搞文化大革命,到处都是大字报。一阵一阵的大字报浪潮揭露老师们的老底。我就是在学校里看大字报知道刘老师的历史的。

 

诸如,刘老师是现在的丈夫的小老婆。我记得看过一张漫画,画的就是刘老师和她的丈夫,一个秃头的老头勾肩搭背,刘老师的嘴画得红红的,腰细细的,一副资产阶级的太太样子。

 

也许是那张漫画中流露出来的男女情怀,那个时代这样的画面只有在漫画中讽刺和批判资产阶级的时刻才有,我对那张漫画印象很深。后来刘老师成为我们的数学老师。

 

刘老师那时已经四十多岁了。她总是穿着极为合体的衣服,说话时有隐隐的口音,我不知道她是哪里的人。她很和蔼,在她的和蔼中,有一种无法描述的尊严。我很喜欢她,她也很喜欢我,因为,我是一个好学生。

 

我也知道她的女儿是姚锦云,是四班的,而我是三班的。我们下课的时候,可以看见彼此,但是从来没打过招呼,没有说过话。我一直纳闷她是否记得我,记得我们的四目相对。

 

她不记得,而我却记得那刻。还有她的父亲。她的父亲是一个个子非常高的人,也许有一米九以上。身材魁梧,眉宇严正。我每天清早都看到他。他在扫大街,扫北草场胡同的长长的街道。

 

我对这个魁梧的人也很好奇。他是敌人吗?敌人怎么长得并不张牙舞爪呢?反而显得正气凛然的。有的时候,我走过了他,会好奇地停下来仔细看他。他也会停下来仔细看我。

 

我们彼此看着,不出声。我知道他就是刘老师的丈夫。那个漫画中的国民党。我看着他,想,国民党人就是这样吗?高高的个子?笔直的身材?从此,国民党在我的心中就是一个大高个子的人。

 

姚锦云的父亲是我童年和少年时代见过的唯一的国民党人。后来我才得知,其实姚锦云的父亲并不是什么万恶不赦的国民党,而是基督将军冯玉祥的秘书。

 

抗日战争时期,他曾亲自给延安送过成千上万的银子过去,表示对共产党的支持。这也许是他在一九四九年没有离开中国大陆的原因之一。毕竟,他以为,他是有功于新中国的。

 

(五)

 

姚锦云和我成为好朋友是从中学开始的。一九七二年冬天我们开始上中学了。小学教改,改来改去,学期从秋季改到冬季,结果我们的小学上了六年半,因为改学期。我们都被分到西直门内南小街的北京第九十八中学。我们也被分到了同一个班。

 

我们的家住得很近。那个时候,她的家已经从那个四合院中搬出来了,搬到离我的家不远的五根檩胡同八号。她的家是一间非常小的南房,不到八平方米,住着父母和她的哥哥,她的同父同母的哥哥。

 

我看到他们家的线装书,还跟她父亲借过"文史资料"丛书看过。从那套书中,我还读过姚锦云父亲的文章,也学到了很多历史的知识。她在那个小得不能再小的房间里住到至到她被捕。

 

她死后,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某个部门决定立刻给她家房子。他的哥哥和父母不久搬走了。他们搬到北太平庄附近的一个两居室的楼房里。姚锦云死后,我只去看过他们一次。因为我担心如果我去看他们,他们会更为伤心。我宁愿消失。

 

一九六九年二月,中国和苏联在珍宝岛发生武装冲突后,中国举国上下一片疯狂备战。备战中的一步就是把所有留在城里的阶级敌人全都送回老家,免得他们和苏联里应外合。

 

在这样的形势下,姚锦云的父母也被送走了。父亲似乎是送回安徽老家去了。母亲到"五七"干校去了。他们的家和房子也都被政府没收了。他们兄妹两人被迫搬到那个不足八平方米的棚子翻盖的小屋里。后来她的父母回到城里之后,也只好在这个小屋栖身:五根檩胡同八号。

 

我是在她搬到那里以后才和她成为好朋友的。而在这之前,我做了一件对姚锦云的小学时代极为重要的一件事情。我并不知道这件事对她是那么重要。

 

当时,红小兵团的委员们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讨论发展和批准红小兵。我记得看到姚锦云的申请书。我们红小兵团的七八个人激烈地讨论,究竟让不让她加入红小兵。她的出身不好,她的父母都有政治问题。她母亲是我们的老师。

我对出身不好这个问题很敏感,因为我自己的出身并不是极为青白。虽然我填报的的是工人,我却知道家中的焦虑。

 

看到姚锦云的出身问题,我就隐隐地同情她,说,"毛主席都说出身不由己,道路可选择。我们应该批准她。"就是因为我的坚持,姚锦云成为了红小兵。

 

我并没有对姚锦云说过这件事,那时我们不在一个班,没有机会说话。可是姚锦云却听说了这件事。她后来对我说,她一直很感谢我,就因为入红小兵的事情,而我却全然不知。

 

我们成为最好的朋友,后来连我们自己都奇怪。因为我们当初并不觉得彼此怎么吸引。

 

可是,共同上下学给我们提供了机会。

 

那个时候,姚锦云的父母还没有从农村或五七干校回来。我记得跟她到她家去。家里冷冷的,没有人。我们拿了东西就出来,我意识到她没有父母在家。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把正在写的小说给姚锦云看的。

 

她看了,比我还兴奋。我记得她跑来我家,大声对我说,这是她读过的最好的小说。我自然也极为兴奋,我毕竟,十四或十五岁,刚刚写的小说被第一个读者如此赞赏,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信心大增的呢?我立刻把她看成最好的朋友。

 

我记不清这件事是发生在我们发誓成为好朋友之前还是之后。在这个前后,还有一件事使我们意识到彼此是什么样的人,而成为了好朋友。

 

那个时候,中学生在夏收的时候要去农村帮农民收割麦子。我们夏天就到顺义县的农村去。先是"拉练"――拉出去练,走路从学校走到农村,还要背着背包和行李。到了那里后,住在老乡家里,我们就帮助农民收麦子。

 

我记得姚锦云和我一组拣麦穗。早上起床,她不想起。我是这个小组的组长,看叫不起她,就和其他同学一起下地了。

 

出早工回来,班长发现姚锦云没来,就问我为什么不叫她来。我反正对班长没有好感,就顺口说,姚锦云病了,不能来。我并没想到班长会去做调查,发现姚锦云并没有病,是我"袒护"她。"袒护"这个词给我印象很深。

 

班长决定召开班委会,批判我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袒护不爱劳动的人。"我对班长这种革命很反感,认为她实际上就是总想找茬压我一头,以革命的名义泄私愤,因此,对班委会的批判很不服气,坚持说她就是病了。

 

班委会逼迫我说出姚锦云到底得了什么病。我无奈,最后说,"姚锦云来例假了。"班委会成员,男同学,女同学全都立刻哑口无声,静呆呆地看着我,好像我扔了一个定时炸弹,谁也不敢动这个话题。

 

静默了几分种,谁也不说话,都看着我。我也看着大家,觉得反正豁出去了。结果,男同学首先表示理解。他们不说话,站起来就开始走了。班长恼羞成怒,也无可奈何。事情不了了之,姚锦云从此和我成了好朋友。


记得支农回来后的很多夜晚我们俩个人都在五根檩胡同的路灯下聊天。那是夏天的夜晚,我们手挽着手,从我的家走到她的家,再走回来,在胡同里说个不停。我们都说了什么呢?我记不清楚了。谁能记得小的时候的每次谈话?但我记得我们好像狂喜地发现了对方。

 

高中的第一个学期,姚锦云转到铁路二中去了。大概就是在姚锦云没转学之前,姚锦云为我勇猛一战,壮了我很大的声势。

 

我的眼睛在中学开始近视了。坐在最后一排,我根本看不见黑板上写了什么。因此姚锦云就要上课做笔记,为我做笔记,告诉我老师教了什么。

 

班长不知由于什么原因,似乎格外关注我的一举一动。她发现姚锦云和我在课上传递笔记本,认为我们在"传条子。"

 

"传条子"是说两个人在谈恋爱或做什么非法的勾当。那个时候,有的男女生已经在传条子。班长倒不是认为姚锦云和我在传条子,因为我们形影不离,谁都知道我们是好朋友。

 

她猜测有男生在给我或姚锦云传条子,我们彼此在课上交流信息。一次,是上自习课,老师不在。我们学生应该做作业或者看书。当姚锦云把笔记本给我的时候,班长从她的座位上站起来,来到我面前,要我把笔记本给她看。我抬头,"凭什么给你看?"


"你们在传条子。"班长自以为理直气壮。


"你才传条子呢!"我顶了回去。


"你最喜欢传条子了。"姚锦云在旁边添油加醋地说。


"我告诉老师去。"班长义正词严。


"你去吧,打小汇报去吧,谁怕你呀。"我对班长并不示弱。


班长转身走出教室去了。那个时候,教室里总是乱糟糟的好像一个大集市。一些男生开始起哄起来,"传条子,传条子。我急于辩解但并没有人听我的。有人开始折飞镖,教室里飞起了纸叠的飞机,传条子声此起彼伏。

 

突然,姚锦云已经站在讲台前了,不知什么时候她把她冬天穿的皮靴已经脱了下来,用她的皮靴拍着讲桌,声音震天,她大声地喊着,"他妈的,你们他妈的也太欺负人了!"她的皮靴声和她的喊声,声音如此之大,全班一下子安静了下来,都楞楞地看着她。

 

姚锦云满脸通红,愤怒地说,"我告诉你们,你们从今往后,谁要欺负沈睿,我的皮靴不留情!"

 

我坐在位子上,目睹我的朋友的勇敢的行为。我的一生没有一个人曾经这样保护过我。

 

(六)

 

姚锦云在法庭上


生命真是太美好了,我们都那么年轻,我们都二十二岁。而且,重要的,我们有汽车--姚锦云是出租汽车司机。

 

在小汽车还是罕见的一九八一年,出租司机是北京当时最骄傲的人,因为他们可以随时用汽车。"你看我们多幸运!你上大学,学文学,学你最喜欢的东西。我当司机,干我最喜欢的行当。我们多幸运呀!"姚锦云开着车,她感叹。


我坐在那辆灰色的华沙牌汽车里,跟她一起出车。夜晚,她经常要十一点才下班,我就跟她一块拉客人,等她一块回家。

 

忽然有一天,姚锦云和我抱怨,"我们汽车队的队长,丫特孙子。他动不动就把他的臭手放我身上。他一脸褶子,半脸赖肉,恶心得要命,我哪天真得再跟他急。骂丫一顿,他就好一点。"

 

"怎么了?"我问。"前两天我们到民族宫拉客人,在饭店里等客人。吃饭的时候,因为我们是司机,我们坐在一起。他把手放到我腿中间,气得我差点没把丫椅子给蹬了。当着那么多的人,我不好发作,他好几次对我动手动脚了。"

 

"告他去,"我建议。"得了吧,上哪去告?找谁告?这种事,谁管?"


一九八一年,"性骚扰"这个词,在美国也是刚刚出现不久。在中国那时我们完全不知道这样一个概念,我们没有理论的、思想的武器对付欺负我们女孩子的男人,我们不知道怎么办,怎么对付这样的人。

 

"咱们出去玩去,解解闷,好不好?"姚锦云建议。"你有假吗?"我问。"我有四天假,咱们就去四天,怎么样?""那太好了!"我们突然转忧为喜,刚才的沉重一扫而光。

 

青春啊青春,没有什么忧愁可以阻挡我们对快乐的向往。她加快车速。我们向动物园驶去。也许今天看来,我们真是幼稚简单,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出租车汽车管理站在动物园门口的南面,到了管理站后,我站在外边,她进去了,去请假了。

 

已经是深夜了。也许是十一点或十二点,我站在外边,仰头看繁星满天的夏夜。北京的夏夜,特别是午夜的时分,是最让人沉醉的时刻。暑气已经散掉了,凉气围拢过来,乘凉的人都已经躺在凉席上进入梦乡,整个城市都开始沉睡,安静下来。我喜欢这样的时分,好像我一个人在睡梦的城市里漫游,好像我在深蓝的天空里悠荡。

 

姚锦云出来了。"他妈的,不给我假,不理他,反正我有四天存休,我想休就休,要不然叫什么存休?"

 

"怕不好吧?"我小心翼翼的,没有她那么胆大。"你再进去说说,或许他会给你假。"


"我已经说了,丫又装孙子呢,值夜班没别人,丫一股赖样,我不想进去。"我明白了,是那个队长。"我跟你进去。我们一起去说。"


"甭。咱们走。他没理由不让我休。他诚心要占便宜。不给丫这机会。"姚锦云拉上我,我们扭身就要往外走。突然我们听到后边有一个声音,喊到,"只给你四天,四天后就得回来!"显然是那个队长。黑暗中我看不到他的脸。我听到了他的声音。姚锦云转过脸小声地对我说,"丫刚才是不是装孙子?"我点点头。


第二天我们就乘火车去北戴河了。管他呢,让那个无耻无聊的队长见鬼去吧。他不在我们的视野之中。


然而就是他,最终导致以及导演了悲剧的发生。一九八二年一月十日,姚锦云和这个队长吵了起来。原因是姚锦云完成了月行车经济指标,但是,没有完成行车里程指标。说白了,也就是她那个月挣的钱够了,但是公里数不够。

 

那个月,姚锦云遇到一个包车的人,那个有钱的包车的人付够了钱,但是没有跑足够的路。姚锦云也无法弥补这些公里数。她总不能为了满足公里数而无事在公路上开车吧。

 

队长对姚锦云说,"你没有完成公里数,所以不给你奖金。"姚锦云不服气,"我挣够了你要的钱,评什么扣我的奖金?按理说,你还应该多给我奖金呢!因为我既挣够了钱,又没有大的消耗,还为国家节约了汽油呢。"

 

姚锦云说的是常识。但是,在中国,常识有很多年都被闲置不用。而被运用的是反常识的疯狂逻辑。多年后我对常识与反常识这种关系想了很多。我甚至对中国的经济改革开放都有自己的解释,那就是中国终于回到常识的路上来了。

可是一九八二年,中国还在发烧后遗症里。违反常识的逻辑还是指导日常生活的方针。姚锦云的常识无法战胜队长奉若至宝的所谓国家的规定。而国家规定,在那个时代,就是我们人人都无法逃脱的第二十二条军规。我们就生活在那个军规里。

 

北岛的著名的诗歌《生活》,只有一个字,"网"。我们就生活在国家规定的所有的网中。姚锦云无法挣脱这个网。那个队长得意地说,"国家规定,就是国家规定,我不但不给你奖金,你来跟我吵架,我还要停你的车,不让你出车!写检查!批评你自己对领导的不尊敬。"


那个队长一定很得意。我们生活中的小人都是这样得意的。我不知道姚锦云当时是怎么回答的,但我太知道姚锦云的脾气,她一定是气得发疯。


后来有人告诉我,姚锦云气得跳了起来,冲到火炉子旁边,拣起火通条,朝队长扔去了。

 

那个时候,办公室还在用炉火取暖,火炉子上烧着开水,火炉子旁边有火铲,火通条等等,那个队长弯着腰躲过了奔来的火通条。

 

他此刻是真的又怕又急了,"你说我不讲理?你有本事到天安门去讲理去!你有本事到天安门去讲理去!"

 

姚锦云从那个幽暗狭小的办公室冲出去了。
她顺手拿的是别的车的钥匙。
她起动了车,到天安门去讲理去了!
她去了!
她去讲理去了!
她到天安门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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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撞在天安门金水桥西侧 

这天我正在打行李,把所有的东西往北京寄。大学四年以来,我一共买了八箱子书。我把这些书都捆在纸箱子里,艰难地拖到邮局,把书和一切我不用的东西都寄回北京。
这天我正式大学毕业了。我分配到了工作,回北京在国家水电部工作。

 

我在宿舍的门口烧我信件。我不想带回北京的信件。四年来的信件。包括姚锦云的所有的信。我为什么烧信?我真的不原谅自己!当姚锦云死后,我一千遍地骂自己愚蠢。我把她给我的所有的信都烧了!


这是一个多么愚蠢,多么荒谬的举动。烧信在当时却不是今天看起来那么愚蠢。在革命中成长,我们习惯了,把一切都销毁,不给敌人留下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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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锦云写给车队领导的字条

 

(七)


火堆在楼道里燃烧的时候,姚锦云开着车向天安门驶去。她在想什么呢?她是否看到了我烧信的火?恐惧的火焰――我们担心被发现的恐惧成为我们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一部分。让一切都成为灰烬!让一切都成为灰烬!
她开着车,穿过了西单大街,在长安街上开着,车速极快,火焰燃烧。一个交通警察看到了她,立刻跳上车,追了过来。她从后视镜中看到了警车。她踩在油门上,把油门加到最大,车速完全失控了。像炸弹从炮口飞出去了一样。

警笛疯狂地在后面响着。警察从没看到过如此疯狂的汽车。火焰燃烧到最后一刻。她突然掉过头来,灰色的华沙牌小汽车突然朝北的方向,朝天安门城楼方向开去了。
从报纸上我得知姚锦云的汽车在天安门一共撞死五人,撞伤十九人,其中重伤十一人。

 

我知道生命的可贵,不仅仅是姚锦云的生命,其他人的生命,那些我素不相识的人的生命的可贵。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可贵的。

 

姚锦云在狱中写的悔过书上说,"我希望我的死能引起中国人对中国的制度,官僚主义制度的觉醒。我希望用我的死,唤醒中国人民。"


当政府委派给姚锦云的律师万敏在姚锦云死后找到我们这三个姚锦云最好的朋友,给我们读姚锦云狱中的悔过书,以及给我们的信。他念到这些话的时候,我沉默无言。

 

走出东单大街万敏律师的办公室,我一个人走过天安门广场。突然注意到,广场上竖起了很多栅栏,以前的广场是没有遮拦的,道路和广场连成一片。现在,道路和广场隔开了。我知道这个用意。我甚至想,为什么不早点竖起这些隔离墩来?


后天,我知道,姚锦云被枪决那天,在她的简短的话中,说了四点。第一,是向在这个事件中死伤的人和他们的家属表示最深深的道歉,第二,提出捐赠自己的身体去挽救别的人,以此作为一点点补过。第三,她要求把一些东西留给朋友。她点名说,请把她的头发剪下一撮,留给沈睿——

猫姨 发表评论于
应该杀的是队长啊
天山峪 发表评论于
以犯罪形式报怨,怨已经无足轻重了!站在被害家属立场,那些无数一生致残人的悲惨生活,看到这些文字是什么感觉?
bjszh 发表评论于
不懂作者的意图,想翻案,想归因社会?因为是朋友,就同情,尽管她犯下滔天罪行,撞死五个和撞伤十九个无辜之人。枪毙她不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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