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MeToo 的发起与标准。

人生境遇不可选择,心态可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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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eToo 最早在2006年就出现在社交媒体。 但没有很大影响。

2。把MeToo发扬光大的是, “左媒”纽约时报揭发自己的金主Harvey Weinstein开始, 而在社交媒体上把Harvey Weinstein 标签成 MeToo 的正是Alyssa Milano。  现在Biden出了这件事,Alyssa Milano出来辩护,作为她个人, 可以有一个标准,就是:Harvey Weinstein性侵,是 MeToo的对象, Biden的举止不是。  你要说左派的标准,左派也有很多人(至少美国人口的三分之一左右),也不可能有同一个标准, 但是左派队自己的要求,并不比对其他人低,  Harvey Weinstein与Eric Schneiderman 都是纽约时报先报道出来的,  Al Franken其实也真没做啥,也是被左派逼到辞职。  

至于MeToo的标准在哪,我比较认同下面这篇文章的看法: #MeToo has lost its way: In defense of Joe Biden

要我说标准的话:

1。看严重程度: 象拥抱亲吻这类至少在某些西方社会的”常见行为” 甚至可以说礼仪的, 至少要看清。

2。看“嫌疑人“是否有意识。  不知道这个女子当时有没有,事后有没有对Biden说: "You are making me uncomfortable, please do not do it agian." 如果当时说了,或反抗了,Biden再犯,那是Biden的错, 否则Biden太苛刻 

关于Biden, 我本来也不会在初选选他,也不相信他会过初选, 就是看不过,出来说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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