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CISM 是当今能把人一棍子打倒的大棒,BLACK , BROWN , YELLOW , 各种颜色,一波接一波。俺以为 RACISM 的定义该是依据肤色判定他人的行为和决定自己的行为。由此俺觉得最符合这个定义的例子是 98% 黑人在总统选举时都投票给了和自己肤色一样的 OBAMA 。能胜过这样的一致的投票率的选举只发生在东西朝鲜。当这样的一个群体的选票会决定选举的结果时,一人一票的民主选举也许出了问题,也许天朝的选民素质论听起来有道理。
俺读书时的导师是个南方长大的男性白人,满足 RACIST 的基本条件。一次闲聊起南北战争,让我惊掉下巴的是他觉得南方有独立的权力,争端不该通过战争来解决的, 北方并不代表正义。这是20年前,现在他只怕不敢讲出这样的话了。就在几年后的一次市长选举,两个候选人,一个是白人男子,来自当地世袭政客之家,是前市长的儿子,现任联邦参议员的弟弟,另一位是黑人男子,无从政经验,是一家打公司的高管。他投票给了那位黑人,因为他对 career politicians 非常失望,觉得有 business background 的企业高管更有可能扭转城市的现状。很显然,投票时他是 color blind 。 很遗憾,他看走了眼。虽然那位黑人侯选人成功当选,并连任,只是他任期内的受贿事发,数目虽然和天朝的臣子么相比是小巫见大巫,还是 convicted ,进了联邦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