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了解的家乡丰县妇女拐卖:“100种”方法摧残被拐女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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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丰县

我的祖籍是丰县,我的大姐的家就在丰县梁寨乡。

大概是在1997年的时候吧,我回到了祖籍丰县,看望我大姐。有一次,有一个陌生的邻居来大姐家串门,等待客人走后,我大姐说这个媳妇是咱们黑龙江人,是被拐到这里的,大姐讲了这个媳妇被拐的经历。

这个媳妇是黑龙江双城县人,父母都是县城的农民,家里有一个哥哥是海军军官。当年她正在上初中的时候,有一次与父母争吵而离家出走,路上被人贩子盯上,据说是喝了“一瓶饮料”,然后就迷迷糊糊地跟着人贩子乘火车被卖到了我们这里。她被人贩子带到这里的时候,仍是神志不清,但是生活尚能自理。然后,迷迷糊糊地跟我们村的一个男的结了婚,两个人就此生活在一起了,再然后就有了他们的孩子。就这样生活几年之后,直到有一天,她来到一片蓖麻地,可能由于受到了蓖麻特殊的气味刺激,突然恢复了以前的记忆。她好像知道了自己的名字和过去,于是吵着要找自己的爸爸妈妈。

他的老公还算是比较和善,当然与其他被拐卖妇女家庭一样,他们最担心的是女人离开这里回到自己的家,自己的父母身边。这个被拐女每天哭着要找妈妈,她老公最后不得不答应让她联系上了自己的父母。

后来这个被拐女的父母找到了丰县梁寨乡,被拐女终于与多年未见的父母见面了。除了抱头痛哭之外,父母对她说这次来就是带她回去。但是这里是她的“家”,还有孩子,尽管她的老公没有什么能耐,但是对她还是很好。看着眼前老实巴交的丈夫,还有可爱无辜的孩子,而面对千里迢迢寻找自己的父母、曾经多少个日日夜夜父母为她哭干了眼泪。她真的很难选择,是跟着自己的父母回家,还是留在这里?最终她决定不回去了,家乡已经太陌生了,故乡已经回不去了——–,这是绝大多数被拐女在这个野蛮、缺乏人性的国度里的基本“宿命”!

到最后分别的时刻到了,该拐卖女的父母离开女儿的家门时候,母女俩再次抱头痛哭—–

据大姐讲,她所在的大队就有将近20家被拐卖女,丰县这种情况很普遍,哪个大队都有10家、20家。被拐的人当中,有来自于湖南、云南、贵州、四川、山西的,东北的很少。

对于那些被拐女人的防范,有各种各样的方式、手段阻止女人离开,切断与外界一切联系,甚至不惜动用全村的人、全族的人去看管“被拐女人”。“被拐卖女”的一举一动都在村民和族人的监管之下。如果有逃跑的举动,一旦被抓回来,将会是面临的暴打摧残,甚至被剥光衣服、锁进小黑屋,任你哭喊都没有人同情和帮助。大多数人,在逃跑无望,一次次的暴打,尤其是有了孩子之后,逐渐学会逆来顺受,被迫接受现实。这是绝大多数被拐女的屈辱的命运,极少数逃跑成功的,当然最悲惨的是被打成“精神病”、被“囚禁”而沦为发泄兽欲的机器。


从各方面信息看,被拐卖女所遇到的种种暴力虐待有:

大多数妇女被拐之后都有过被人贩子性侵的经历,在卖给买家之后,不管是成年还是未成年,大多数情况都是被强奸,甚至还有继续卖给下一家,接着仍旧是被强奸,直到接盘的下一家把被拐女当作生育的机器为止。在被拐女怀孕之后,或者是有了孩子之后,接盘家开始考虑这种强奸的合法化。

如何将非法的人口买卖,变成合法的婚姻?这需要全族人的共同努力,以及村、乡政府的合作。乡政府可以将一个没有身份的“被拐女”拥有一个合法的身份,至于户籍、身份都是可以重新建立。在20世纪80年代、90年代初这种情况并非困难的事,只要是给了足够的钱或者有重要岗位的家族人员的帮助、默许,这种非法身份的“合法化”就轻而易举了。因为,这些被拐女不会有家人和亲属联系的,各方人员的风险很小,甚至是可以忽略的,因此他们都无须承担各种风险,这也是为什么在20世纪80年代的徐州48100名拐卖妇女这么猖獗的原因。

在被拐女婚姻“合法化”之后,在乡村的地位仍旧是很低,外来女被人瞧不起,她们往往被称为“蛮子”,甚至她们的子女在村子里也是备受歧视。为了防止被拐女的外逃,买家一般会动用全族的力量进行看管。甚至会与邮局相勾结,将拐卖女的信件从邮局截获等,一旦被拐女逃跑,买家会动用全村、全族的力量抓回。

最严重的是有些性格比较暴烈的,宁死不从的,可能就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但也有可能有“100种”方法对待被拐女,比如轮奸、饥饿、暴打、薅头发、拔牙、铁链锁囚禁等。在被一遍又一遍的暴力摧残之后,要么死亡,要么疯掉。2022年1月爆出的丰县欢口镇董家集,就是这种情况。那真是生不如死的人间地狱!

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这里从来都没有什么文明、这里的家庭只有性和生育的机器、没有爱。这里的人们不知道什么是人的尊严,更无从谈起什么是自由。婚姻家庭对于这里的一些人们来说,仅仅是传统的宗法血缘、传宗接代,无后为大成为了这些人的“天理”。如同远古野蛮时期的人们,除了满足原始兽欲之外,爱情对于他们来说是根本不存在的,人性更是无从谈起。

哪来的古老文明,文明从来就没有光顾过,而是继续延续着原始的野蛮和兽性!

拐卖妇女在这个神奇的国度里,从来就没有消失。没有买方,就没有拐卖!这些人不认为买来的女人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但是他们却认为没有“子嗣后代”而在村子里抬不起头来而感到耻辱。而拐卖妇女的根源在于古老的农耕社会孕育的传统野蛮儒家文化“传宗接代”“无后为大”!

在苏北地区,之所以拐卖人口现象非常突出,甚至在上个世纪80、90年代成为了“一条龙”的集团化、家族化的犯罪行为。这种大规模人口拐卖,不仅仅是当地人因为贫穷而野蛮的风气,才有了人口买卖市场,更重要的是这种违法行为能够成功与当地基层政府的不作为、乱作为、甚至为这种违法行为合法化提供便利条件分不开的。

因此说,这种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绝非仅仅是人贩子、买家的犯罪行为,更重要的是这是一起野蛮加上暴力、宗族与乡村干部合谋,将这种古老的“拐卖人口”犯罪行为“合法化”野蛮暴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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