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拉蒂·慕克吉(Bharati Mukherjee)
【作家简介】巴拉蒂·慕克吉,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Berkeley)英语专业教授,著名小说家和社会评论家。主要作品有《称心的女儿》(Desirable Daughter) [希珀里翁出版社(Hyperion),2002]、《坐拥世界》[(The Holder of the World, (1993)),《茉莉花》 (Jasmine, 1989)、《妻子》(Wife, 1975)、《老虎的女儿》 (The Tiger's Daughter, 1971)、《短篇小说集:中介》(The Middleman and Other Stories, 1988)、《黑暗》(Darkness, 1985)。另与克拉克·布莱兹(Clark Blaise)合著《悲情与恐怖:印度航空公司惨案遗事》 (The Sorrow and the Terror: The Haunting legacy of the Air India Tragedy,1987)和《加尔各答的日日夜夜》 (Days and Nights in Calcutta,1986)。
慕克吉于1969年获艾奥瓦大学(University of Iowa)英语和比较文学博士学位。20世纪70年代,受聘加拿大蒙特利尔的麦基尔大学(McGill University)任教职。1980年迁居美国,曾在几所大学任教,1989年起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执教至今。她的不少作品从各种不同的角度记叙了她的移民历程。
按照慕克吉在这篇文章中所述,她于1940年出生在印度加尔各答(Calcutta, India)一个职业人员家庭,接受的是英国传统式教育。1948年至1951年,与家人在英国居住。1959年,从加尔各答大学毕业,1961年获英语和印度古代文化硕士学位。1961年赴艾奥瓦大学参加创作班。此后生活轨迹发生了变化,一心追求自己的梦想:成为一名专业作家。慕克吉本打算返回印度,但她在艾奥瓦与加拿大/美国作家克拉克·布莱兹(Clark Blaise)相识,随后两人决定成婚,从此她的生活不可避免地横跨两个世界。一位评论家曾写道:"慕克吉已作为一名有影响的作家跻身美国文坛。她给人印象最深刻的作品不仅表现了作者对保持印度传统的自豪感,也反映了她融入美国的喜悦之情。"
我十几岁在加尔各答生活的时候,第一次发表了一个短篇,讲述拿破伦(Napoleon)在圣赫勒拿岛(St.Helena)最后的日子。接着写了上断头台前的玛丽·安托瓦内特 (Marie Antoinette),后又推出其他一些作品,都以罗马历史上形形色色的人物为主人公。我最初发表的这些"零星作品"足以证实,对于就读爱尔兰女隐修会学校的"上流"家庭女孩来说,英国式的教学有多么僵化。剑桥海外教学大纲(Overseas Cambridge curricula)不分国界,跨越几大洲;我们可去香港、约翰内斯堡(Johannesburg)、阿德莱德(Adelaide),或者去西班牙港(Port-of-Spain)等地,不论在哪里,只要当地的教育制度被视为松散废弛,或毫无尺度可言,都有殊途同归之效。
说到底,加尔各答(或其他任何地方)似乎并不存在。我们的生活缺乏情趣。我们本身的文化也隐隐约约令人汗颜,自然无法登严肃文学的大雅之堂。
我们当然读简·奥斯汀(Jane Austen)的作品,也看弗吉尼亚·伍尔夫(Virginia Woolf)的书。我们对维多利亚时代的文学了如指掌,有些人能大段大段背诵莎士比亚的剧作。我们还浏览俄罗斯和法国人的作品作为消遣;母亲们往往从图书馆借来她们喜欢看的小说,我们也会拿来翻阅一番,满足自己带有罪恶感的欲望,其中有莫妮卡·狄更斯(Monica Dickens)和达夫尼·杜莫里埃(Daphane du Maurier)的作品。当时"美国文学"还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概念。那时的美国人也是不折不扣的异类,仓促地推出一部又一部影片,根本无瑕顾及书籍。
后来,一本《都柏林人》(Dubliners)奇峰突起,但可能并非出于偶然。某种异乎寻常的感染力扑面而来,慑人心魄。一扇门已经打开,我必须进门了。那时,写作(不同于阅读)不仅令人坦然自若,而且很有光彩。蓦然间,我渴望像乔伊斯(Joyce)再现都柏林那样再现加尔各答。我看见的加尔各答充满了虚情假意和强忍的苦难。离开了拿破伦,迎来了纳伦德拉(Narendra)。
我重提这些难堪的陈年往事,只是为了表明我很早就自视为作家。我从不怀疑,我如果当初嫁给父亲为我挑选的"如意郎君",从未离开印度的话,也会成为作家。然而,我后来成为目前这种类型的作家,更多地与我来到美国有关,与我参加艾奥瓦大学的创作班有关。我在那里与一名美国出生的加拿大同学结婚,此后又与他双双移居加国,一去14年。我们重返美国时都已年届40。
我在艾奥瓦提交的论文是名为《破镜》(The Shattered Mirror)的一部书稿。书稿中的每一个短篇无不受到《阿拉比》(Araby)的启迪,主要以加尔各答的幻影破灭为素材,着意描绘心灵的顿悟。其中一篇在一份美国文学季刊上发表,随后波士顿一出版商来信询问意向。但那时我已有了孩子,博士课程繁重不堪。我一拿到学位,就立刻告诉出版社编辑,我准备写一部长篇小说。然后,《老虎的女儿》问世,1972年由霍顿·米夫林公司(Houghton-Mifflin)出版。我当时只想到这意味着我开始了在美国的写作生涯,但事实上我那酝酿已久的印度"工程"也从此收尾。
1961年我以学生身份进入美国,由于受到美国签证政策的限制,当时印度学生寥寥无几。另外,印度政府在对外交流方面也有种种约束,几乎没有印度女性来美攻读艺术。在今天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当年没有任何印度裔移民社区,没有任何可因循的模式,没有任何读者,也没有任何编辑准备接纳一名印度移民作家的作品。10多年后,我的第二位经纪人告诉我,我如果一味只写新泽西下层移民的生活,不想讲述加尔各答上层社会光怪陆离的浮华,作为一名作家不会有什么前途。
这或许可以说明我为什么如此执着地坚守自己的信念,主张立足于美国文学主流,对我的称呼不应以连词符号附加任何成份。但如果要求评论家和书评作者不称我这样的作家为"印度人"、"美国印度裔"或"亚洲人",未免强人所难。我特别感到难以接受的是,从事"后殖民"研究的印度学者和印度出生的美国学者却反戈相向。他们本能地排斥带有美国特徵的任何事物。(他们似乎信奉这样的教条:如果美国或整个西方自称代表社会和政治演变的顶峰,那么殖民主义以后的万世子孙都有责任"变本加厉"地回敬他们,不惜一切手段。)在我以前就读的加尔各答隐修会学校,修女们也同样心存芥蒂,同样变本加厉,并没有依靠后马克思主义理论。
我在加尔各答享受学术休假期间(sabbatical leave)完成了第二部作品《妻子》[霍顿·米夫林出版社(Houghton-Mifflin),1975]。当时我是加拿大公民,麦吉尔大学教授,家住蒙特利尔市。我还与我丈夫克拉克·布莱兹合写日记体作品《加尔各答的日日夜夜》[道布尔戴出版社(Doubleday),1977],正忙于我负责撰写的章节。1974至1975年,我们与我在加尔各答的大家庭一起生活,周围是我所有的亲友,十多年来我第一次用自己的母语说话──我翻然醒悟。我不再具有印度式的思维,或者说内心已不再属于印度。
我不再能容忍沉甸甸的传统习俗。那怕这是一个充满温馨的家庭,种种长尊幼卑的规矩也令我难以接受。我与老同学、父母亲和姐妹促膝长谈,发现我与他们已经脱了一大节。我已经明白──另一扇门正在洞开──我是一名接受其他移民群体的传承,即老一代(欧洲)移民传统的移民作家。亨利·罗斯(Henry Roth)《安睡吧》(Call It Sleep)和伯纳德·马拉默德(Bernard Malamud)的短篇和长篇小说对我的影响胜过任何印度作家。更需要说明的是(当时因突然出现如此众多的印度人,加拿大已开始采取抵制行动),我诊视美国宪法对民权的保护,而当时加拿大和英国还缺乏这种保护。1980年,我们移居美国。
成为一名美国人并非不需要付出代价(我丈夫和我无法像当初在蒙特利尔那样,可以在同一个城市教书,工作也不如以往称心)。但是成为一名美国作家最终使我获得为一个群体,为新觉醒的意识奔走呼号的机会和权利。我在加拿大生活了14年,那时美国出现了活跃的、甚至可以说繁荣兴旺的印度裔群体。1985年,我出版了第一部短篇小说集《黑暗》[海盗-企鹅公司(Viking-Penguin)],描绘了一系列由此岸向彼岸过渡的印度人物群像。他们为固守本身的文化感到自豪(离开本土/远走他乡),同时也担心自己的文化遭到遗弃(移民)。在这本书中,我忽然找到了真正的主题,带有我个人色彩的"宏大主题":脱胎换骨,令人叹为观止的壮举。移民之路萍飘蓬转,人们往往降格以求,游离在社会边缘。移民们因迷失方向和走入误区,不免心力憔悴,时常伤痕累累。他们在一个恒态社会放弃自己的某种地位(或者低微,或者尊贵),以换取热切盼望的机会,实现某些捉摸不定的愿望,这个愿望常常被称为个人幸福。我不能说他们个个都能如愿以偿,但只要尽了力就够了。
我在这种心态下完成了第二部短篇小说集《中介》[ 格罗夫公司(Grove),1988]和长篇小说《茉莉花》[格罗夫-韦登费尔德公司(Grove-Weidenfeld),1989]。到我创作这两部作品时,"脱胎换骨"这个主题已使我摆脱了羁绊,从深处挖掘截然不同的人物和背景。我此时关心的是双向的变化:在美国土生土长的后代子孙有时痛苦地发现,他们自身的识别特徵已经被这些新的"外来"移民改变;同时这些来自次大陆、中东、拉丁美洲、菲律宾和东南亚的新移民也因为受到美国的影响发生了前所未有的蜕变。
我在过去十年间完成了三部长篇小说,《坐拥世界》[克诺夫公司(Knopt),1993]、《由我作主》(克诺夫公司,1997)和《称心的女儿》 [希珀里翁出版社,2002]。在我看来,这些作品涉及的种种问题顺理成章地承接了同样的主题。如今一个万方瞩目的"新美国"出现在美洲大陆,那么这个新的美国如何顺应美国更深沉的律动乃至与表面上似乎不允许他们存在的美国历史相呼应?第一部长篇小说的故事以现代和17世纪50年代美国殖民时期为背景,在霍桑(Hawthorne)《红字》(Scarlet Letter)一片灰暗的笔调上恢复了些许莫卧儿(Mugal)式的缤纷色彩。第二部小说从一个亚洲孤儿的视角描绘了越南战争的余波。第三部小说通过一个典型的印度家庭在美国和故国家园经历的百年沧桑,讲述了全球化造成的始料未及的后果。
我想驱散人们对美国文学毫无根据的不屑一顾之风,这一次不再借助爱尔兰修女,也不依靠印度文人,而是仰仗许多美国当地拥有良好愿望的进步人士。我的辩词听起来或许有些尖锐,也可能容易使人误解。20世纪70和80年代,我们曾听见普通读者(对诺贝尔奖得主一贯尊崇有加的高雅之士)怨声连连。他们责怪美国作家──仅有少数例外──忽视了20世纪的大悲大恸。
有人批评我们美国作家对诸事不闻不问,只为自身的认同感万般苦恼。当我们的小说的确描述形形色色的苦难的时候,有人则说我们在倾诉受压制的悲情。在某些国家,一本书就可能使作者身陷囹圄或被迫流亡。这些国家的作家和读者会说,养尊处优的人有什么资格对贫困、不公正和腐败夸夸其谈。美国作家对传统、家庭、宗教、国家和外来入侵造成的压抑能有多少体会?美国人可入秉法庭伸张正义。我们可采取离婚的方式摆脱家庭暴力。我们可通过选举将无赖赶下台。我们还能到买最新的药品解除我们的忧郁,增强我们的自尊。
即使那些来自拉丁美洲或后殖民地国家的仍保持部份同情心的评论家──这些的评论家并不指望我们的购物商场会产生马尔科斯(Marquez)或索尔仁尼琴(Solzhenitsyn),也不讨厌美国出版业热衷于预付巨额稿费的行为和像马戏团那样巡回促销──他们也在发问:"美国,请问你们那些所谓悲天悯人、具有惊人良知的作家在哪里?"你们难道不为美国未出现能与战后德国的格拉斯(Grass)和伯尔(Boll)、南非白人戈迪默(Gordimer)和库切(Coetzee)、以色列人格罗斯曼(Grossman)和奥兹(Oz)、杰出的澳大利亚人马卢夫(Malouf)和基尼利(Keneally)等并驾齐驱的人物感到羞愧? (简言之,我们的确有许多这样的人物。在许多情况下,他们的个人生活都承受过社会和历史不公正的重负,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说得更明白一些,需要透过风平浪静、养尊处优的表面望深处看。针头大的一点漫不经心,背后可能隐藏着巨大的不公正。)
换句话说,作为一名作家,你为缺乏民主体制和民主传统,不存在忠实的反对派,尚无新闻自由、司法独立和廉洁的公务员制度的社会做了些什么?作为一名小说家,你觉得对受殖民列强压迫,战争摧残,瘟疫肆虐,宗教和部族压制,同时警察、法官和新闻记者腐败成风的国家,对人满为患,教育匮乏,乌湮瘴气和蒙受精神创伤的社会,又承担了多少责任?答案是,少之又少。作为一名作家,作为忧国忧民的公民,作为漫游世界的旅行者,我很了解我的国家对全世界的影响,无论是好是坏。我承认,美国长期以来卷入全球性力量,为其推波助澜,通常导致广泛的破坏(或保持沉默,或竭力抵制,其效果相同)。因此,我往往试图根据情况确定自己的言谈、行动和投票倾向。在那些缺乏可靠矫正机制的国家,作家常常被迫扮演第一证人的角色,或成为人们最不得已时的求助对象。然而,在机制健全、自由民主的国家,小说家有恣肆挥洒但又取信于人的天地,无拘无束地讴歌艳丽多姿的个人意识。这就是乔伊斯、普鲁斯特(Proust)、伍尔夫、博尔赫斯(Borges)和纳博科夫(Nabokov)与诺贝尔奖无缘的原因。这或许也能说明为什么巴尔加斯·略萨(Vargas Llosa)、昆德拉(Kundera) 、奥茨(Oates)、厄普代克(Updike)、罗思(Philip Roth)都大失所望。
这并不说明我们沉溺于自我,怯懦如鸡,也不说明我们丧失了良知。除某些例外的情况,作家都同属一个志趣相投的部落。在全世界范围内,我发现真诚的作家普遍质疑权势,嘲讽时弊,对受苦受难的人们则寄于同情。他们热衷于别出心裁,标新立异。他们目光敏锐,不吝于赞赏其他人的作品,而且善于发现这些作品蕴含的各种张力。内丁·戈迪默(Nadine Gordimer)曾表示,她希望写风格独特的喜剧,然而当时的南非万马齐喑,不可能让她如愿以偿。孟加拉电影制片人萨蒂亚吉特·雷伊(Satyajit Ray)一度打算拍摄荒诞故事片,甚至想涉足科幻片,但是加尔各答这个问题众多、风采迷人的都市难以成全他。作家追求共鸣与感应的过程常常有得也有失。
40年前,大约在我赴艾奥瓦大学攻读研究生时,年轻有为的菲利普·罗思发表了脍炙人口的散文《美国小说的创作》(Writing American Fiction)。此文迄今仍有现实意义,因为他在文内提出了新生代美国作家心中充塞的问题:如何以个人的想像力抗衡美国文化中的媚俗成份,抵御大量怪异、庸俗、暴力的倾向和极强的复制能力?美国文化十足的诡异离奇之处挫败了任何再造美国文化的尝试。美国作家写小说与几乎其他所有的人都迥然不同。在我们这里,一切事物都没有一定之规,也并非一成不变;任何情况都可能发生变化,都可能被颠覆。不循旧例,不设障碍,不存禁忌,没有人发布"追杀令"(fatwa),也没有秘密警察敲你的门。(考虑到殖民问题理论家可能认为这些论断失之偏颇而提出异议──如果他们敲你的门,没有人说他们以往并未这样做过,也没有人说他们将来还会这样做的话──你至少还有补救之策。)
世界上许多作家背负着过重的包袱,承袭了大量前人留下的冷酷现实,眼前处处是狭窄的空间和有限的天地。这倒有助于丰富他们的小说,藉此拓展作品的前程,增加作品的份量。美国作家生活在一片自由的田野上,却感到茫然若失。在一个可以随心所欲自由写作的广袤无际的王国,你最得意的作品很可能还不如CNN的一篇新闻短稿。再异想天开的讽刺作家是否想到,一种设计不合理的选票竟然在2000年总统大选期间起了盖棺定论的作用?这种喜剧性的大跌宕在世界其他地区是否可以想像?如果发生流血事件,又会出现什么结局?
美国的小说往往在相对单纯的环境下问世。这样的现实既束缚人的手脚,又给人自由施展的空间。如果美国小说在世界上还能产生影响的话,那是因为美国小说享有一份奇特的率真。印度移民的小说尤其如此,因为我们中间的许多人在60年代的文化和政治冲突结束后才来到美国,从未经历过民权抗争或越战期间的反战运动。别人遭受了多少磨难,建立了多少功勋,我们却坐享其成,从来没有人要求我们尽一份义务。如果我们还没能尽到自己的义务,我们只可享有短暂的率真,只能得到有限的自由。
值得庆幸的是,我走上写作生涯的时期,恰逢其他人也像我那样来到美国。我只比他们来得略早一步,能够迎接他们的到来。我以写作轻松活泼的作品为开端。这些作品反映了印度英国式教育传统对我的影响,因为印度移民登上美洲大陆最初几年的生活显得清新、激昂、奋进、志向高远、爱意绵绵,同时也有些茫然失措。在旧世界的记忆全然消逝之前,在数千年来压抑和限制表达自我的规范和习俗随之被摈弃之前,我似乎领略到一个移民群体近一、两代人享有的美好瞬间。我还记得这一切发生变化的时刻。1985年,印度航空公司一架载有329名乘客和机组人员的飞机离开多伦多和蒙特利尔,在距爱尔兰海岸110英里的空中爆炸。在世界贸易中心被炸之前,印航空难属现代最残酷的恐怖主义行径,迄今仍是损失最惨重的空中袭击事件。遇难者几乎都是加拿大的印度裔。喀里斯坦(Khalistani)籍的凶犯(锡克族分离主义分子)也是加拿大的印度裔。我们知道一些遇难者的情况,其中大多数是暑期返乡的母亲和孩子。一代人的精华,加拿大出生的第一代印度后裔,在这次空难中灰飞烟灭。印度移民,属犯罪率低,成绩卓越的"模范少数民族",首当其冲受到恐怖主义发动的惨重袭击,成为现代美洲大陆现代暴力的第一批受害者。
我丈夫和我共同创作了《悲情与恐怖》(海盗-企鹅出版公司,1987),深入介绍这场悲惨事件的前前后后。我们接触了遇难者亲属、警察和律师,甚至采访了凶手及其帮凶。在这个过程中,我对移民重大含义的认识从此有了根本的改变。移民并非只有轻松活泼的一面,也不仅仅为文学作品提供了素材。移民是一个饱含沧桑的重大主题,今后几十年美国人将为之大书特书。
译注:
玛丽·安托瓦内特 (Marie Antoinette),法国王后,法国国王路易十六之妻
约翰内斯堡(Johannesburg),南非东北部城市名
阿德莱德(Adelaide),澳大利亚东南部城市名
西班牙港(Port-of-Spain),特利尼达和多巴哥(Trinidad and Tobago)城市名
简·奥斯汀(Jane Austen),1775~1817,英国小说家,小说《傲慢与偏见》作者
弗吉尼亚·伍尔夫(Virginia Woolf),1882~1941,英国小说家
莫妮卡·狄更斯(Monica Dickens),1915~1992,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1812~1870)的曾孙女
达夫尼·杜莫里埃 (Daphane du Maurier),1907~1989,英国作家,小说《丽贝卡》(Rebecca)作者
詹姆斯·乔伊斯(James Joyce),1882~1941,爱尔兰作家
纳伦德拉(Narendra),印度人名
《阿拉比》(Araby),爱尔兰作家乔伊斯作品《都柏林人》中的一个短篇
亨利·罗斯(Henry Roth),1906~1995,美国作家
伯纳德·马拉默德(Bernard Malamud),1814~1886,美国作家
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 ,1804~1864,美国小说家
莫卧儿(Mugal),印度穆斯林
加夫列尔·加尔卡·马尔科斯(Gabriel Garca Marquez),1928~,哥伦比亚小说家
亚历山大·索尔仁尼琴(Alexsandr Solzhenitsyn), 1918~,前苏联作家
京特·格拉斯(Gunter Grass),1927~,德国小说家
海因利茨·伯尔(Heinrich Boll),1917~1985,德国小说家
内丁·戈迪默(Nadine Gordimer), 1923~,南非作家
JM ·库切(JM Coetzee),1940~,南非作家
戴维·格罗斯曼(David Grossman),1954~,以色列小说家
阿莫斯·奥兹(Amos Oz),1939~,以色列小说家
戴维·马卢夫(David Malouf),1934~,澳大利亚小说家
托马斯·基尼利(Thomas Keneally),1935~,澳大利亚小说家
马塞尔·普鲁斯特(Marcel Proust),1871~1922,法国作家
毫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1899~1986,阿根廷作家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Vladimir Nabokov),1899~1977,美国小说家,出生在俄国
巴尔加斯·略萨(Vargas Llosa),1936~,秘鲁小说家
米兰·昆德拉(Milan Kundera) ,1929~,捷克小说家
乔伊斯·卡罗尔·奥茨(Joyce Carol Oates),1938~,美国小说家
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1932~,美国小说家
菲利普·罗思(Philip Roth),1933~,美国小说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