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太现实了,没有宗教道德的约束。自己的孩子为了方便,为了经济的原因随便就打掉了不当回事,更不在乎别人的孩子了。

中国人太现实了,没有宗教道德的约束。自己的孩子为了方便,为了经济的原因随便就打掉了不当回事,更不在乎别人的孩子了。
 
其实我刚来美国的时候也一样,看街上打着牌子很守秩序的反对坠胎的示威的人,觉得他们是瞎折腾。
 
随着年龄和经历的增加,思想发生变化,对生命这个东西的宝贵和至高无上的地位有了认识。
 
后来回到国内工作,跟我差不多时间来的一位也是在国外念了博士的同事,他的夫人被学校接受做研究生,但是有不得在研究生期间生育的规定(那是很多年以前,现在有所不同了),于是这两口子就把已经几个月的胎儿打掉了。这在同事中传为“事业心强”的佳话。这件事对我如此触目惊心,至今想起来依然毛骨悚然。
 

WE ARE ALL CHILDREN OF GOD。不能因为那些孩子出生于贫贱或不幸福的家庭,或者做为父母嫌是累赘,于是就可以剥夺他们的生命。

能去杀自己孩子的人,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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