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林林、郭光允、成本、媒体
2004年3月31日
何必
“拒绝政治交易,审计局长丢官”……(略)
办公室里的一帮人私下议论这件事,主流意见认为杨林林傻、不谙世事、不会乖巧妥协、不具备起码的官场从业资格,属于应该淘汰之列;另一些人则感到无奈。作为媒体工作人员,发布的是一回事,私下讨论的则完全不同。
无论怎么说,杨林林是够倒霉的。其实,他倒霉就因为他还算是个正经的人,不肯趋炎附势,不肯出卖原则。结果,他还是没有得逞,没有坚持得了被他视作正义的主张,最终(至今)被挤兑到了有职无权的光杆司令的地步。落泊至此,他该怎么想?到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是,热爱祖国和人民,热爱党,为了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无私忘我。但现实当中,一切都好像与此大相径庭。杨林林的遭遇很典型地突出了这种传统教育与社会现实的冲突。想想,他热血沸腾并坚持真理,不屈不挠与邪恶势力进行斗争,最后得到的只能是孤家寡人形单影只。对此,他该作何感想?是不是会后悔?如果当初他不是这样执迷不悟,而是更加“灵活”地从“善”如流,官官相护,冲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的面子对其夫君网开一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于那些祸国殃民的事情置若罔闻,他应该是可以安稳顺当地继续在审计局长的位置上舒舒服服干下去;这下倒好,被封杀拿下,离官卸任,架空起来只能游手好闲,勃勃事业之心夭折了,到了墙角只得老老实实无声无息。再往后看,即使那科委主任被处罚,但杨林林能不能官复原职还是回事;即使恢复,毕竟也有了这岁月的耗费与教训的栽培。
其实,这种事情并不是唯一的。据《中国青年报》2003年8月15日报道,8年间,为举报程维高的问题,郭光允被开除党籍,并蒙受了两年劳教之灾,其家人亲朋近20人先后受到牵连。而如此居高不下的“举报成本”,又直接造就并加大了反腐风险,降低了贪官的“腐败成本”,增大了贪官腐败的保险系数。
看到郭光允的经历,人们都会掂量一下,如果换了自己是否会无缘无故舍生忘死直眉瞪眼死气白赖非得与一个掌握生杀大权的高官过意不去甚至拉下马才心满意足,如果这是以自己周边的亲友受到牵连为代价,更是要考虑如此投入产出是否经济、是否符合个人利益最大化?在此,什么顾全大局、为全人类解放出生入死这类的话就显得只存在于少年时代的辉煌而遥远的记忆当中;极端个人主义恶性膨胀早就把集体主义、大河有水小河满这种观念和说教逼到了天涯海角,考虑个人利益成为流行的社会主旨。到现在,郭光允怎么着了?媒体炒作一番后,又去追逐新的目标了,他还不是得默默无闻地承受举报给他和亲友带来的那一切?就算是能够给他一些经济上的补偿,但生命中的8年时光是无论如何也无法补偿回来的,而亲友所遭受的牵连又该如何补偿?以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对于物质侵害方面的举证和依法索赔尚且如此困难,更不用说精神赔偿了。于是,这就注定是一桩怎么看怎么是入不敷出的脏苦之活,但凡头脑正常的人大概都无意去做这种英雄。笔者并不想否认郭光允的气概,但毕竟,只是依靠党性与良知,很难推而广之,也就很难形成所谓的社会监督环境与氛围。
比照起郭光允,杨林林之举似乎不是什么“举报”,而是在职权范围内利用合法途径履行工作职责,如此一来,大概也就应该算作是“工作”成本了;再拿这则消息里的内容来说,晋城市纪委尚未对科委主任问题做处理,自然也是“工作”份内的;再推而广之,党内监督所涉及到的所有部门,都会面临这样的工作;党外的行政和司法也同样有着这样的工作;舆论作为社会监督功能载体照样会遇到这样的工作,只不过其范围、层次、力度、效果等方面有所差异罢了。
可想而知的是,杨林林事件被媒体披露后,当会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应该会有个什么必须向媒体并通过媒体向社会交代的结果。(可媒体的功用毕竟是有限的,而且媒体也有着严格的限制,但即使如此,很多受众还是把媒体当作具有行政和司法能力的机构而予以依赖,而这也造成了媒体自身角色认知上经常性的模糊与错位。)如果杨林林事件没有被媒体得知并披露又会如何?自然也就不会有媒体真真假假得意洋洋地宣称“经过我们的报道后引起了当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采取了迅速有效的措施”之类的套话,那么,如果没有媒体的介入,这些事就可以无法无天我行我素了?既然媒体功用有限,媒体资源也有限,媒体所能涉及领域也有限,那么这种限制之外的广袤区域里,就成为媒体内容的真空;按照如今的普遍社会状况,那些没有进入媒体有效射程的地方有什么样的情形就只能凭借口耳相传了;即使媒体可以染指,由于不同媒体的新闻理念与手法不同,对于同样的新闻事件的解析也有着天壤之别的角度、套路与效果。像上述党内外监督、行政、司法以及舆论监督本身的事件,很可能被同样生存于社会中的媒体人所歪曲。至少,谁来监督监督者这样的老生常谈,依然像现在的杨林林一样偏向一隅没人理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