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29节,耶稣说“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有古卷添妻子〕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这句话在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里也出现了。和合本里这句话的翻译有问题,因为三个福音书里的英文版在每一项之前都有一个“或”字:“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弟兄,或姐妹,或父亲,或母亲,或妻子,或儿女,或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耶稣的意思是让门徒们撇下自己的亲人和财产不管不顾去跟随他吗?如果这样,怎么孝敬父母?怎么爱邻舍如己?这显然与神的意思相悖。并且,为什么在每一项之前耶稣用了个“或”字?这个“或”字是说撇下了其中一项而其他项却可能没有被撇下?比如,撇下了父亲,而母亲和房屋却没有被撇下? 撇下了妻子,而儿女却没有被撇下?因此,这句话不可能只是字句的表面意思。我们或许注意到了耶稣这句话里有个前提:为了他的名去撇下,并且撇下的可以是所提到的其中的一项,也可以是多项或着全项。那耶稣真正的意思是什么呢?耶稣其实一是让门徒们在基督里不要为这些东西忧虑,你若为其中任何一项或多项(比如你的房屋和孩子)忧虑,你就把他(们)撇给主耶稣,像主祷告,交托于主,主自然有最好的计划与安排,让你在世得百倍,并承受永生。正像彼得前书所说“你们要将一切的忧虑卸给神,因为他顾念你们”。二是不要让其中的任何一项成为你相信和跟随耶稣的绊脚石,而是充分安享耶稣基督所赐的平安喜乐。在世上富有很好,更应在耶稣基督里富有,因为天国是永恒的财宝!
太19:29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有古卷添妻子〕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